徐州市兴东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简章

来源:徐州市兴东实验学校     2025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梦梦     阅读:3760次

  根据教育局要求 ,现将我校2025年招收一年级新生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我校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施教区范围

  下淀铁路以东、三环东路以西、南到三环东路、北到下淀路以北的鼓楼区行政区。

  三、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2025年8月1、2日。

  2.线下审核:8月3日(8:30-11:30,14:00-17:00)。

  所有报名学生都要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如无法完成线上报名,可以于8月3日到学校线下报名并审核。)

  3.补材料和补报名时间:8月4日(上午8:30-11:30)。

  4.发榜时间及方式:

  (1)8月19日20:00后登录学校微信公众号,点击新生录取相关内容并扫码查看录取情况。

  (2)8月20日9:00-12:00、14:00-17:00请家长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学校传达室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开学报到时需带回。

  四、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方式:

  支付宝搜索“徐州阳光招生”(或“苏服办”),绑定学生账号,填写学生信息,进行线上报名。操作流程可查看《一年级阳光平台报名家长使用说明》。

  2.线下审核方式:

  (1)8月1日0:00-24:00,扫码(见下图1)领取审核号并截图保存(如下图2,红框处为审核号,进入学校时需出示审核号截图)。

  (2)8月3日请按对应审核号的规定时间(见下表)到校进行审核(无需提前)。

  (3)线上报名成功的家长请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如未能完成网上报名,请提前下载下面链接的新生报名表并填写)。

  徐州市兴东实验学校2025年一年级新生报名表.docx

  (4)8月3日由一位家长带领孩子并带齐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详见第五、六、七项说明)到校进行线下审核。

  五、施教区确认办法及报名所需材料

  1.学生与其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2.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等同于第一条标准,按相关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学校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①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和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②学生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未有住房,且在学校施教区内实际常住、从未迁移过,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父母双方以及所有子女均需出示产权处开具的无房证明)

  ③学生的父母离异,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我校施校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所需材料(A4纸打印,按顺序摆放):

  1.家庭户口簿;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3.父母身份证;

  4.特殊情况的还需出具父母及所有子女的无房证明、离婚证明等材料。

  六、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A4纸打印,按顺序摆放):

  1.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2.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我校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房备案)。

  4.所有材料上的时间截到2025年7月31日均需符合要求,学校审核合格后接收其入学。如果我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有市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七、重要提醒

  1.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父母及孩子页;房产证需复印带房产证号及房产所有人页。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学校留存。

  2.适龄儿童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将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八、特殊情况说明

  (一)以下情况必须接受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1.鼓楼区户籍①学生及其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凭购房合同;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③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学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无房产证明;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从2016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同样占用入学名额)

  (三)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家长直接到学

  校进行备案,家长要填写《延缓入学申请书》,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发票,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如今年未按要求备案,明年入学将由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长幼随学:对非电脑派位小学,多子女家庭有“长幼随学”需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转学申请。如有哥哥姐姐申请转入弟弟妹妹所在小学就读,在符合转学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学校将结合学位空余情况优先接受转学申请。如有长幼随学意愿的家长可在报名表中填写意向信息。

  咨询电话:1997519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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