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徐州市、贾汪区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2025年度新生招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小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2.学生具有贾汪区户籍(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持有居住证并实际居住在学校施教区内,能出具相关经商或务工证明材料等);
3.房产在我校七年级施教区范围内(新购房产必须实际居住),且符合施教区学生确认条件(按《贾汪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第四部分第(七)条“贾汪区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施教区确认办法”规定执行)。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确定施教区。实际居住:具备水电、桌椅、床铺、炊具等基本生活条件且在该房中生活。
二、施教区范围
①西大吴村、潘安村、禹洲鹭湖朗廷、权台村、荒里村、瓦店社区、西段庄社区、马庄村、唐庄村、大华潘安湖璞院、翰院、梧桐院、湖畔一期(西段庄小区)、湖畔二期、湖畔佳苑、潘安湖生态小镇御璟台、誉陇台、誉嘉台、棠悦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②与大吴中学公共施教区:中昂博观和中钰翡翠天境小区。
三、招生时间与安排
1.第一阶段报名:①贾汪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6月26日 -7月1日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7月2日-3日到校现场审核材料。②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26日-7月1日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7月2日-3日到校现场审核材料。③贾汪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和符合贾汪区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7月2日-3日到校现场报名和审核材料。
2.第二阶段报名:学生监护人带齐所有现有材料,8月26日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完成相关学生登记入学流程,8月27日将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8月28日前公布录取名单。
友情提示:关于报名时的现场审核,根据网上审核通过情况,安排到具体时段。监护人务必根据各自时段,携带全相关材料前来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见下表)。
徐州第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潘安湖初级中学2025年新生报名现场确认安排表
四、注意事项
1.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贾汪区内施教区公办学校或贾汪区内1所民办学校,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公共施教区内学生只能选报施教区内1所学校,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和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4.现场信息审核所需证件、材料及要求
贾汪区户籍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本人近期(六年级)1寸免冠照片2张;
(2)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学生出生证;
(3)户口簿(学生及监护人);
(4)房产证(不动产证),所提供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
(已购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实际入住的,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所提供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即监护人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
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①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新购房产但未上房的视为无房),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②学生法定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③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5)房产实际居住证明材料等;
(6)学生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明材料(法院公正等),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7)私人房产买卖协议、赠与协议不得作为施教区认定依据。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本人近期(六年级)1寸免冠照片2张;
(2)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学生出生证;
(3)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半年以上)、身份证、户口簿(学生及父母);
(4)随迁子女父母在贾汪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等(提供:工资流水);
(5)随迁子女父母在贾汪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6)学生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明材料(法院公正)等,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施教区。注: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复印件要求: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2)户口簿复印首页、监护人所在页、学生所在页;
(3)房产证(不动产证)复印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
(4)拆迁协议书页(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清晰);
(5)购房协议书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交房时间页及购房人签字按手印页,所购房全款发票页;
(6)监护人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页(手机登录徐州不动产官微查询后下载打印或住建局查询住房信息并打印)(有房或无房都需要查询);
(7)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半年以上)、在贾汪区经商务工满半年以上证明、随迁子女父母的贾汪区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提供);
(8)小学毕业证、父母结婚证、学生出生证等单页复印。
4.审核:按领取的号码先后顺序到指定地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接受复审。初审不合格者回相应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5.材料准备顺序:
(1)学生信息登记表、承诺书(到校后填写);
(2)学生毕业证;
(3)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
(4)满半年以上居住证复印件、在贾汪区经商务工满半年以上证明原件、监护人的贾汪区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复印件等(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提供);
(5)房产类材料等复印件【其中产权所有人页(含房主姓名、房屋楼号住址)和监护人及所提交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复印2份】;
五、诚信责任
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要填写材料真实承诺书,学校已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校验证件的真伪,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取消被监护人的入学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同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六、录取办法
1.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文件规定的方可录取。
2.7月9日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7126609 13585380123(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