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丰县东关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来源:丰县东关小学     2019年8月9日    责任编辑:汉韵     阅读:12480次

  根据《丰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丰县中阳里中心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将我校招收一年级新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时间

  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施教区范围

  1、大庆路以南、城河东、人民路北、河滨路以西(实小施教区以东区域);

  2、临府街以东、人民路南、中阳大道北、河滨路西;

  3、中阳大道南、翠文路东、南苑路北、河滨路西;

  4、南苑路南、香榭里路北、河滨路西、实小施教区以东区域;

  5、香榭里路南、南环路北、河滨路西、江山花园小区东(此区域内适龄儿童也可自愿选择在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报名就读)。

  四、施教区确认说明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凭此项条件报名的,上交材料中需提供孩子父母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货币拆迁却未有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但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合同、全款发票、上房的相关证明材料(住建部门颁发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确定其施教区。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局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从2020年起,购买二手房的需取得房产证半年后方可报名入学。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而确无产权住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8、以2016年一年级和七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6年(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9、施教区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五、外来经商务工子女入学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在丰县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劳动合同书、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报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报名程序

  1、扫描城区小学招生报名二维码,进入资料填写界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完成后截取手机二维码,并记住报名循序号后4位,在该二维码上可以收到学校发布的报名和录取信息。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13日18时。

  2、8月14 号上午 10 点发布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张贴学校大门口,请及时查看自己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组;

  3、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根据自己的具体报名时间,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户口本(监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房产证、出生证等证件到学校报名。

  具体流程:

  (1)、领取、填写《一年级招生材料清单》,并粘贴在档案袋上(档案袋自备),将相关证件(房产证、户口本(监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装入档案袋。

  (2)、儿童持报名材料袋跟随学校导引员到指定地点报名、初审;初审不合格、需补充材料的,请再次领取《一年级招生材料清单》,重新填写信息。  

      (3)、初审合格后,学校留下报名材料进一步审查,并发放《报名号》。(提醒:加盖学校印章的《报名号》作为领取材料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七、录取办法

  录取结果以8月26日张榜公布的新生名单为准(同时学校将利用学生报名二维码及时推送录取信息),家长凭加盖学校印章的《报名号》领取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新生于8月31日9:00到东关小学北校区报到。

  八、其他说明

  1、审查合格的学生,建立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档案,一旦建籍,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不得更改。报名时请您如实提供证件,用正楷字填写各类表格,凡因弄虚作假、错报、无理取闹影响儿童入学者后果自负。新生入学后需上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监护人对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

  2、招生咨询电话:15162065015;67768209,招生举报电话:15852446920

  咨询时间:8月9日-17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3、按上级文件要求,我校不招收本施教区以外的一年级学生,也未委托任何人、任何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招生,请勿轻信他人的宣传,谨防上当受骗!请各位家长相互转告,及时报名。

  4、新生入学后如果乘坐“三无车辆”,在学生公寓、小饭桌吃住的一经查实立即劝退。

  5、在以上各类招生中,学生家长要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及时履行报名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间

  报名入学的,学生入学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同时,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真实性负责,对有关证件和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待招生结束后,按照调剂生处理。

  6、 未尽事项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丰县东关小学


  二0一九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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