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兴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来源:徐州市云兴小学     2017年4月5日    责任编辑:系统总管理员     阅读:12877次

(一)招生时间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8月7日,8月13日张榜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学生家长要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及时到相关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体局的统筹安排。

(二)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云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三)报名要求

    1、具有云龙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到所属施教区的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小学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②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 (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③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居住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房产证(居住证)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接收其入学。
 3、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视障、听障的残疾儿童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智障儿童原则上到云龙特殊教育中心报名。

    4、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5、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区教体局基教科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6、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云龙区接收义务教育,按照《徐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要求优先安排入学。

    7、从2015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监护人的多子女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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